昨天,我弟抱着我读得巨慢的费孝通的《江村经济》,竟然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。我说,有没有发现,书里说的这些,在现在的农村里,在此时此刻,依然还是如此?他回道,还真是。转又问我,你怎么会读这样一本书?我说,如果社会学领域里有一本书必须得读的话,就是这本《江村经济》,我是因为王小波的推荐才读的。读什么书其实不重要,读书这个行为最重要。而且读书就应该博采众长,什么书好,就都值得读。书中有现实发生过、正在发生以及未来还会发生的事情,读过了,意识和认知开阔了,对于不同事物的理解可能也就通了。
而在农村的这些天里,我似乎明白了,为什么社会学的必读书,是一本讲述农村生活(社会)的书,我也好像领悟到,为啥费孝通会写它。农村里的生活,是整个社会的集合和缩影,即便放到现今的 21 世纪,这个推论依然不为过。因为你会发现,即便是在城市里,即便是在现代的社会当中,许许多多的社会问题与社会现象,总与中国人意识形态里普遍的“小农”思想,脱离不开关系。就像我们总在日常的生活里,评论某个人格局小、斤斤计较、唯利是图,在农村的生活里,你能看到更为极致的生活场景,这种“极致”,甚至可以抠到“块八毛”的地步。一场丧葬,一共预算3万块,都可能引得兄弟之间“反目”,更不要说其他日常里更鸡毛蒜皮的小事了。
家族里的这些极致的场景,我以为可能只是个案个例,因为毕竟无论身处何地,「要脸面」是中国人的普遍意识特质。所以,关起门来闹或许是一件更加普遍的现象,但门一旦打开,大家就都是一致对外的一家人。但昨夜,一位来帮忙的叔叔,在协助斡旋了所有一切的事务之后,情绪激动地也说起来了他家的过往,或许你也能从这个旁人的经历里,瞥见一些农村的社会现象。
在农村,如果一家有好几个儿子——嫁出去的女儿常常被认为是“亲戚”了——父母的赡养通常是需要分配的。两个老人通过家庭里的商议,确定了赡养的归属,赡养一方通常也能获得老人离世之后,在财产上更大的支持或者遗产的分配比例——通常是土地、房产或宅基地。在地段好的农村,这些都是可以直接变现的“资产”。虽说我们国家的体制里,没有私有田产的概念,但农村土地的承包、出让和转让,也是另一种“商业地产”的缩影,它们虽然在流程上更加简略也略有不同,但本质上,跟一个大的开发商拿地之类的情境,是同一个模样。
这个叔叔家中兄弟四个,他是家里的老大,也是规划好了要赡养其中一个老人的孩子之一,另一个是老四。农村的另一个约定俗成的规矩,是谁养老人谁“打发”老人,也就是丧葬的主事者。其他的孩子当然也有义务,通常是协助的角色。然而事情总是跟想象中和规划的并不一样,母亲在他的家中安然离去,后事也顺顺当当地安排完。只剩下父亲的时候,便被老四家接了回去。但显然,父亲在老四家里活得很“稀活”(方言“可怜”的意思),吃不得吃、穿不得穿,一日日过得只能用“活着”来形容。于是他便跟老四商量着,把老人送到养老院里,一个月1300块钱,他分担一半。送过去之后,老大就先把前半年的钱付了,等到后半年的时候,老四迟迟不肯出钱,老大便又掏了三个月的钱。这事儿到了,老四也不愿意出钱,便把老人接回了家里,继续着之前可怜的生活。之后魔幻的一幕便出现了,老人在世的五年里,都是前9个月老大出钱去养老院住,后3个月老四接回家里,如此往复。而在老父亲的送终的过程里,丧葬相关的费用,却是老四跟老大借钱完成的,多年过去,至今未还。
你可能会问了,为什么老大不把老父亲接回来自己养?我以为,这其中有两个逻辑,一方面又回到了村里人看重的“颜面”的问题上,老人被接走,说明儿子一家没有照顾好他,这是要被人背后念叨戳脊梁骨的;另一方面,如前所述,赡养老人是有既得利益的,只有老人在自己家中被自己养老送终,老人名下的原来分配好的“资产”才能顺利到这个儿子的手里,不然,其他的儿子就会有理由再来争夺。所以,某种意义上,老父亲“接不得”,这才有了去养老院这个选项,甚至对外人而言,也是老四把老人送到养老院里,跟老大并无关系。
身在城市里的我,听到这样的故事,觉得很魔幻,甚至有些不可思议,但在农村里,这样的故事丝毫没有新鲜感,只不过故事里的”不孝儿”,可能是家中的老四,也可能是家中的老大,区别仅此而已。
而通常,儿媳妇在赡养老人这件事情上,扮演着“举足轻重”的作用。或者说,一个老人能不能在一个儿子的家里善始善终,颐养天年,完全要看儿媳妇在家庭里的地位是否更高,以及她在赡养老人的意愿度如何。让一个老人活着,不是多大的问题,但一个老人能不能在一个家中活得舒心和安心,不同人家有不同人家的分别。
但你仔细一想,其实城市里的家庭,未见得有根本的不同,只不过因为独生子女比例更高,从小孩子受到的家庭影响和熏陶也有区别。同时,城市里的年轻人,结婚的时间普遍比农村要晚,而爷爷奶奶姥姥姥爷还发挥着协助照顾孙辈的“功能”,恰恰此时与他们步入退休老年的时间段重合,对于子女而言,养老“负担”被照拂孙辈的功能相抵消。再加之城市里普遍都是职工出身,老人本就靠养老金有自给自足的能力,儿女在赡养老人上的经济负担较轻,甚至可能还需要老人的“反哺”,所以儿子、儿媳、父母反倒建立起了更加稳定的“铁三角”家庭关系。
所以某种意义上讲,养儿防老有它的可行之处,但它与儿子的数量的多与少之间,也有着微妙的联系。我猜测,农村人愿意多生儿子的原因,其中有一个是预防败家的儿子出现时,自己陷入没人管的窘境。毕竟,不可能四个儿子都败家,也不可能四个儿子娶的媳妇儿都不怀好意、不明事理。毕竟,好人的比例在社会面上而言,还是要远远大于坏人的数量。多生儿子,自己的“赢”面就会扩大几分。当然,也会有超出自己养孩子能力的时候,上一辈里经常出现的方式,就是送给家族或亲戚里条件更好的家庭,俗称“寄养”或“抱养”,实际就是“过继”给其他家庭,冠以他家之姓,成为他家之人。当然,自己没有履行养育的义务,将来自己的养老送终也就跟这个孩子没有直接关系。这在过去物质不是很丰沛的年代,非常常见。我的父亲和母亲的家族里,他们同一辈的兄弟姐妹中,都有类似的情况发生。
总之,多生儿子或者只生一个,对于一个家庭而言,各有各的道理,也各有各的风险。在城市的环境里只生一个,在农村的环境里生多个,都是经历过社会实践之后的一个相对更优的解。至于各自出现了背离初衷的情况,我们也只能归结于风险本身的不可预知性与不可抗性。而这所有的风险,都来自于人性的阴暗面。
“小农”意识的背面,是氏族的文化。在农村的社会形态里,“氏族”是非常重要的一种社会关系的存在。像是红白喜事,就往往存在着一种上门“帮忙”之说,当然,这个“帮忙”里有一个很重要的说法,就是「帮忙热闹」。既为喜事,门庭之下人来人往,代表着一个家庭为人处事的口碑与影响力。这个“帮忙”通常在家庭男主人的三代以内亲属、女主人的三代以内亲属、男女主人的亲朋好友、当事人的亲朋好友、街坊邻居、同一个大队(一个村是由数个大队单元构成)的村民等构成。为表示欢迎、接待与感谢,通常会在喜事前一日和正日子大开筵席,宴请宾客,也就是我们俗称的“流水席”。
在农村,「家族」的概念深入人心。如果你有重大事情,不跟家族里的人“通气”,被认为是一件极其不妥帖、不恰当的事情。所以,与氏族相关联的文化所牵带出的人情味儿,是农村的图景里,最具有温度和烟火气的一面。
我在农村的几日生活里,体验到了极大的冲突感和矛盾感。一面是分家后在物质上的界限分明,一面是氏族情谊的人情温度。关起门来,各家的事情归各家,打开门来,你家的事情我也可以帮忙与参与。总之,在农村的社会图景里,一切冲突与矛盾,都有机地融合在了一起。只是在这里,一切社会面的问题,都更加显性。我们几千年封建文化的精华与糟粕,都最大限度地保留在了农村的这一片土地上。在这片土地上发生的一切在城市人眼里“光怪陆离”的现象,都足够高频与极致,所以,农村才是整个社会文明发展的缩影。因为发展水平的滞后性与不均衡性,一切社会发展所留下的痕迹,在当下的农村,都能见到。可以说,农村是社会文明最好的“标本”,没有之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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